根据学校放假安排,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2日(第六周星期六)执行4月4日(第七周星期一)的教学安排(含理论教学、实训),4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4月5日(星期二、清明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,停课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