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总支: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关于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有关要求,按照学校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和培训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1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,由所在党支部推荐,经党总支批准方可参加培训。各总支要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册》,报党委组织人事部备案。 二、培训内容 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为主,重点学习党的性质、纲领、指导思想、宗旨、任务、组织原则和纪律,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,入党的条件和程序,端正入党动机,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。 三、培训时间 2011年4月10日至4月29日。具体培训时间按课表执行。 四、培训安排和要求 1、本次培训由组织人事部和各院系共同组织实施。 2、培训教师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协调安排。 3、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,把好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的审批关,各院系按学生总数7%左右的比例控制好参加培训的人数,安排1-2名相关人员做好培训有关组织协调工作。 4、培训要严格执行《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大纲》的要求,参加培训的学员要遵守《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规定(试行)》和《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党校考试纪律(试行)》(见鄂电大党办字[2005]18号文件)。 5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册》请于4月6日前报组织人事部。